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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省“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政策摘要汇

| 税收优惠政策 |2011-09-13

(一)国家政策

▲2008年11月10日,党中央、国务院转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当前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十项措施》(中发〔2008〕18号)

以下十方面的投资到2010年底预计总投资规模可达4万亿元:(1)加快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一是加大对廉租住房建设的支持力度,用三年时间解决747万户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二是加快棚户区改造工程。用三年时间改造国有林区、垦区和中西部地区、中央下放地方煤矿的棚户区220万户住房,完成搬迁、维修采煤沉陷区民房120万户。三是组织实施少数民族地区游牧民定居工程,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以上,今年中央共增加安排投资100亿元。(2)加快农村民生工程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加快实施农村沼气、饮水、通路、通电、通邮工程。二是要加快南水北调等一批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加快完成大中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大型灌区节水改造等任务。三是增加对优质粮食工程、动物防疫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油粮储存设备设施和粮食烘干设备、扶贫开发等方面的投入。以上,今年中央共增加安排投资340亿元。(3)加快铁路、公路和机场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加快铁路建设,重点推进京沪高速铁路、石家庄至武汉等一批客运专线建设,包头至西安铁路扩能等煤运通道建设以及贵阳至广州、南宁至广州等资源开发性西部干线铁路建设。二是加快完善高速公路网,加快拥挤路段扩能改造,重点解决国家高速公路网断头路和省际间高速公路的连通问题。三是加快中西部支线机场和西部干线机场建设。四是加快城市电网改造。以上,中央今年共增加安排投资250亿元。(4)加快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等社会事业发展。一是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等建设。二是支持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中等职业教育和特殊教育发展。三是加快旅游基础设施和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以上,今年中央共增加安排投资130亿元。(5)加快节能减排和生态建设工程。一是加快城镇污水治理、垃圾处理设施、污水管网和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程建设。二是加强重点防护林和天然林防护工程建设。三是加快国家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循环经济和重点流域工业污染治理工程建设。以上,今年中央共增加安排投资120亿元。(6)加快自主创新和产业结构调整。要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加快推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重点支持自主创新和高技术产业化,加快产业技术进步,大力发展服务业。对此,今年中央共增加安排投资60亿元。(7)加快灾后恢复重建各项工作。今年安排的700亿元灾后恢复重建基金要及早拨付,明年安排的1300亿元在今年提前下达200亿元。(8)提高居民收入特别是农民和城乡低收入群体收入,努力提高城乡居民收入。一是认真组织好农产品收购工作。抓紧按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稻谷和玉米,做好油料、棉花储备收购工作,明年要加大幅度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水平,加大幅度提高农资综合直补、粮种补贴、购买农机具补贴等标准。二是明年中央财政继续增加对城市和农村低保补助,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并在此基础上提高特殊对象补助水平。三是从今年第四季度起,调高优抚对象和建国前老党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明年第四季度再次提高,明年提高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的离休干部护理费标准,为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的离休干部发放护理费。四是从今年第四季度起将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政策覆盖范围由中西部地区的1200个县(市)扩展到中西部地区所有县(市),并提高补助标准。(9)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允许所有地区、所有行业的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抵扣其购进机器设备含税的增值税,通过实施这项改革措施,可减轻企业税赋1200亿元。(10)加大银行信贷对经济增长的支持力度。取消对商业银行信贷规模限制,合理扩大信贷规模,顺应经济发展的需要,灵活运用利率、存款准备金率、公开市场操作等工具,保证市场流动性充分供应,对不同类型金融机构实行有差别的流动性管理政策,着力优化信贷结构,改善融资环境,坚持区别对待、有保有压,配合财政政策,加大对重点工程建设和灾后恢复重建的信贷支持,加大对“三农”和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加大对技术改造、兼并重组、过剩产能向外转移的信贷支持,加大对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的信贷支持,同时,继续限制对“两高”行业和产能过剩行业、劣质企业的贷款。改进金融服务,积极发展面向农户的融资和小额信贷,进一步推动消费信用发展。

▲2008年11月28日,国土资源部,《关于为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做好服务和监督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237号)

(1)进一步加快地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2)切实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新增中央投资计划项目的统筹和引导。(3)促进中央投资计划项目用地尽快到位。(4)切实落实新增中央投资项目用地计划指标。(5)适当扩大先行用地范围。(6)加强对新增中央投资计划项目的动态巡查和执法监察。

▲2008年12月18日,发改委,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已将今年第4季度新增1000亿元中央投资计划全部下达,财政部门已迅速拨付有关资金。上述中央投资计划共分6类,包括廉租住房建设、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其中中央投资100亿元;农村沼气、饮水、通路、通电、通邮工程、重大水利工程等农村民生工程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央投资340亿元;铁路、公路和机场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央投资250亿元;基层卫生、计划生育服务体系、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等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社会事业发展项目,中央投资130亿元;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等节能减排和生态建设工程,中央投资120亿元;自主创新和产业结构调整项目,中央投资60亿元。

▲2009年1月16日,国家发改委在北京召开2008年新增1000亿元中央投资计划执行情况汇报会,安排布置2009年新增1300亿元中央投资计划的相关工作。这1300亿元投资,初步拟定安排中央项目350亿元,分配给地方额度为950亿元,大的投向是,保障性住房建设280亿元(中央项目30.5亿元,地方项目249.5亿元)、农村“水电路气房”建设315亿元(中央项目57.05亿元,地方项目257.95亿元)、重大基础设施建设275亿元、卫生教育重点项目170亿元(中央项目0.53亿元,地方项目169.47亿元)、环境保护工程110亿元(全部安排地方项目)、结构调整150亿元。中央项目由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中直部门安排下达,地方项目则由国家发改委切块给各省区市,各省区市按照国家确定的投资规模和方向组织确定项目,上报国家发改委核准并下达计划。

(二)福建省政策

▲2008年11月14日,福建省委、福建人民政府,《关于当前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持续较快增长的意见》,(闽委〔2008〕28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持续较快增长,福建省委、省政府日前研究出台十个方面具体措施。(1)加大农村基础设施投资力度。(2)加快产业优化升级和自主创新。(3)加快铁路、公路、港口和能源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4)着力扩大消费需求特别是居民消费需求。(5)努力保持出口持续增长。(6)保持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7)加强生态环境建设。(8)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事业发展。(9)加大财政金融对经济增长的支持力度。(10)积极推进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改革。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格局形成。实施这些措施,从今年第四季度到2010年,共安排省级以上财政性资金700亿元以上,省重点项目完成投资3400亿元以上。

▲2008年12月22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建设的通知》,(闽政办〔2008〕154号)

(1)提高思想认识。(2)切实落实责任。(3)加快建设进度。(4)加强项目管理。(5)落实配套资金。(6)做好项目储备。(7)建立协调机制。(8)强化监督检查。

▲2009年2月9日,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9年省级预算内投资总体安排意见》,(闽发改投资〔2009〕105号)

2009年省级预算内投资的重点和主要投向:

1、新农村建设重点投向两大方面:一是现代农业及防灾减灾设施。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方面重点支持仙游金钟水利枢纽工程、重点旱片治理和大型围垦工程建设。渔港(避风港)工程重点支持已列入国家和省规划的渔港(避风港)防波(浪)堤、码头、驳岸等设施建设。林业保障体系建设重点支持千公里森林防火工程、沿海防护林工程和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基层气象台站建设。动植物疫病防治体系建设重点支持建设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和一批农林水产重点监控区疫情病虫害监测防治工程,建立动植物疫病防治体系。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重点支持列入规划的大中型病险水库加固项目。省级储备粮库建设。重点支持新建3个、扩建2个省级粮食储备库。省救灾物资储备库和农业救灾。二是农村公共事业。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重点支持列入“十一五”规划的经济欠发达县、老区、少数民族以及沿海岛屿乡镇供水设施和村级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扶贫开发和海岛基础设施继续支持省定扶贫开发重点村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基础设施和列入规划的沿海海岛饮水、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侨居造福工程重点支持华侨农场归难侨危旧住房改造建设,落实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要求。农村沼气工程继续扶持重点畜禽养殖区农村户用型沼气、大中型沼气和乡村服务网点建设,解决农村养殖业面源污染。农村寄宿制学校重点支持经济欠发达县市农村中小学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的学生宿舍、食堂及附属设施建设,改善农村办学条件。农村乡镇卫生院重点支持未达标的甲类、乙类乡镇卫生院建设及部分乡镇卫生院D级危房拆建。农村乡镇综合文化站继续支持列入“十一五”规划的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落实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要求。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重点支持经济欠发达及原中央苏区县(市)的农村20户以上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建设,落实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要求。农村电影放映工程主要支持农村电影流动放映车及设备购置,丰富农村文化生活。

2、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投向四大方面。一是综合交通体系。铁路重点支持干线铁路建设和列入规划的铁路项目开展前期工作。国省道改扩建重点支持以路面改造为主的国省道改扩建工程,提高道路等级,完善路网。综合交通联结工程重点支持列入规划的机场、重要港口、独立特大桥梁、隧道等重大项目开展前期工作。二是能源保障体系。煤炭资源和新能源开发重点支持省属煤矿项目建设和开展前期工作,提高我省煤炭供应保障能力;支持新能源项目前期工作,开拓能源发展新领域。三是市政设施。县(市)城区排涝工程重点支持列入城区排涝工程建设规划的福州、泉州、漳州三个设区市所辖县(市)城区重点排涝工程建设,提高城市防洪减灾能力。城市防震减灾体系重点支持省防震减灾体系二期工程和部分省级地震台站的改造建设,提高地震测报水平。城市中心绿地继续支持设区市和园林城市(县)城区公共绿地、公园绿地建设,提高城市规划建成区绿化率。四是信息化。数字福建工程重点支持省电子政务外网、社会保障卡、空间地理数据库、网上审批、数字城市和企业信息化等项目建设。

3、产业发展重点投向三大方面。一是6·18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对接。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重点扶持现代农业、机械装备、农产品精深加工、电子信息、生物及医药、新材料、节能减排、创意产业等领域,依托6·18平台对接的科技成果转化落地项目,支持有发展前景的小发明、小创造。农业创新工程包括农业“五新”推广、品牌农业良种工程、闽台合作示范项目。重点扶持一批对农民增收有明显促进作用的新肥、新药、新品种、新技术、新农机具等“五新”推广开发项目;优良树种繁育和特色农产品良种繁育项目;台湾优良品种及先进技术引进推广的闽台农业合作示范项目建设。科技创新工程重点支持国家和省级重点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工程实验室建设和新兴产业技术研究开发项目。重点园区创新平台建设重点支持促进特色产业集聚、企业创新和提升产业发展水平的重点工业园区、重点开发区的开发和创新平台建设。资源节约综合利用重点支持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服务业创新平台建设重点支持传统服务业创新和现代服务业建设。二是省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孵化基地二期项目。三是重大工业项目开发。重点支持有利于延伸产业链、带动性强的重大工业项目和特色工业项目前期工作。

4、生态建设重点投向三大方面。一是城镇污水、垃圾处理。支持列入规划的市、县污水处理产业化项目配套的污水管网设施和垃圾焚烧发电产业化项目配套的垃圾收集转运设施建设,提高城市污水处理率和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二是农村“家园清洁行动”。支持列入规划的乡(镇)、村垃圾污染处理(含垃圾处理场和垃圾中转站)等村镇环境整治项目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三是重点流域水环境治理。继续支持闽江等重点流域市、县水源地污染整治工程建设,加强水源地保护。

5、文化建设重点投向三大方面。一是省属重大文化项目。重点支持省广电中心、福建大剧院、省档案馆、省少儿图书馆、省残疾人康复就业培训中心、省革命历史纪念馆、省属剧院改造等省属社会事业项目建设。二是旅游设施。继续支持重点旅游(含红色旅游)景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旅游业发展。三是基层老干部活动用房。继续支持经济欠发达地区离退休干部活动用房建设,改善离退休干部的文化活动环境。

6、社会建设重点投向四大方面。一是教育。省属高校继续支持福建警察学院设施建设。职业教育重点支持办学条件和设备较差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示范性实训基地建设;列入职业技术教育建设规划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基础能力建设。党校重点支持省委党校1号学员楼及校园基础设施建设,支持部分基层党校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办学条件。二是医疗卫生。省属医疗机构重点支持省医大附一医院外科综合楼、省人民医院病房门诊综合楼、省立医院心血管病综合大楼等省属医院建设。县级医疗机构重点支持列入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经济欠发达县医院、妇幼保健院、中医院等医疗机构建设。社区卫生服务设施继续支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提高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水平。食品质量卫生安全工程重点支持列入规划的设区市和县级食品质量卫生安全检测检验机构建设。三是公共安全设施。省属政法设施建设重点支持纳入规划的监狱狱政设施和劳教场所、公共安全基础设施等省属政法设施项目建设。基层政法设施建设重点支持基层公安监所、基层“两院”(法院法庭和检察院技侦用房)基础设施建设。武警消防设施建设重点支持武警总队后勤基地和公安消防营房、特勤装备建设。四是省属系统业务用房。支持省属单位办公业务用房、工商和质监系统业务用房等建设,改善工作条件,促进业务能力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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